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经济 >> 房产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李波  吴健弘  陈利厚  蒙彦军  申维丰  
该问题已关闭

二手房买卖

四川-攀枝花 07-01 08:56  悬赏 0  发布者:幻殇 给我留言  回答:(3)
05年我们家把一套房子卖给我的邻居,当时双方私下签订了一份协议,上面写到:如果反悔,违约方将赔偿相关费用,双方签订了这份协议后,支付完相关费用就把房子卖给了,我将房产证给了她,05年至09年我先后去找她要求过户,但她都以多种理由拒绝过户,近期由于高速公路修建占到那套房子,她就要求我们过户,这时候我想收回房子,请问:1.我们签订的那份协议具有法律效益么?2.那套房子到底现在是属于谁的?3.我能够收回房子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西城区]
  • 陈晓云律师 VIP
  • 电话:13810012526
  • 4566682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7-01 09:57
1、可以过户的房屋,买卖有效;
2、你的,但对方有权依据有效合同过户,变更产权人;
3、有证据表明对方违约的,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否则,可以违约为代价收回房屋。
回复时间: 2011-07-01 09:15
答:1、有效;2、房产证记名人的;3、需要以承担违约责任为代价。
回复时间: 2011-07-01 09:20
协议有效;
鉴于对方不配合过户,可以主张买卖无效,要求收回房子。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福建莆田
湖南长沙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山东聊城
广东深圳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浙江 杭州
人气:443585
广西 柳州
人气:712259
福建 厦门
人气:124493
陕西 西安
人气:583917
北京 朝阳区
人气:656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1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