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徐荣康  朱建宇  刘哲  
该问题已关闭

结婚时彩礼、首饰衣服等述费用能要回吗?

 07-01 14:44  悬赏 5  发布者:qcf8721 回答:(7)
前年冬天与妻子结婚,共同生活到去年5月份,因锁事争吵打架妻子回娘家,多次去叫,妻子躲避不见,现妻子已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离婚。结婚时彩礼3万多,首饰衣服等近2万(这些都有证人书面证明)。请问:1、上述费用能要回吗?2、请你做代理代理费为多少?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01 15:03
1彩礼适当返还
2每个律师的收费是不同的
回复时间: 2011-07-01 14:44
依法不用返还
回复时间: 2011-07-01 14:50
您好,你们已经登记结婚了,并且共同生活了很久,所以这个彩礼部分,不需要返还了
回复时间: 2011-07-01 14:53
依你陈述的情况,彩礼返还没有法律依据,但调解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1-07-01 15:14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退还彩礼的条件是:(1)未办理结婚登记;(2)办理结婚登记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具体情况可找专业的律师面谈。
回复时间: 2011-07-01 15:27
可如果能够证明对方有过错可以要回
回复时间: 2011-07-01 19:52
按习俗给付彩礼的,有三种情形可以请求返还:一是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二是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三是婚前给付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解释中规定的第二和第三两项,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江苏无锡
浙江杭州
福建厦门
北京朝阳区
广东广州
浙江金华
广东深圳
最新回复律师
上海 长宁区
人气:1017100
辽宁 大连
人气:13933
四川 成都
人气:2084630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96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