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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抵押担保

 11-04 21:12  悬赏 0  发布者:110咨询律…… 给我留言 地区:重庆-重庆 回答:(2)
我公司与一家小贷公司签署了二份借款协议,第一份金额 小,第二份金额大,因此,就以我公司的房产进行了抵押登记。过后,小贷公司没有放第二份协议的款给我们公司,我们要求小贷公司解除除抵押,但对方说抵押合同有效,而且享有抵押权,要主张优先权收回第一份协议的款。请问律师,对方说法对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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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11月04日 21时39分
对方之说不成立。
第一、抵押合同是针对第二份合同而成设立,是第二份合同的从合同,不能挪作他用。
第二、仅就抵押合同与第二份合同而言,你公司可要求解除抵押合同,因为该抵押合同对应的主合同、并未发生实际债权债务,没有成在的必要性,因此,有权解除。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清楚、清晰,谢谢杨律师的专业分析。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1-05 08:12
你好,直接起诉行使撤销抵押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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