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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人身意伤的咨询

 08-07 11:38  悬赏 0  发布者:真诚12 给我留言 地区:宁夏-宁夏 回答:(2)
事情经过
包玉成(A),赵家旺(B),李金华(C),包玉齐(D),李帅(E)这五个人中只有C会游泳。(这几个人只有12岁)
B中午二点左右找A去河边玩水,又一起找到C和E,四人一起去河边玩水,玩了半个小时D过来一起玩水,玩了一个半个小时,B自己到坑边玩(注:这个坑是修滨河大道的施工单位为了修路用土挖出来的,这个坑二米多,坑旁边没有任何提示标语,也没有采取任何保护措施)(注:B身高172cm,),下到坑的中央喝了几口水就开始挣扎,快到坑的边上C上前去拉没拉住,B就沉下水里,C叫D把B的衣服抱着藏了起来,C不让A、D、E告诉B的家人,之后大约四点左右A、C、E、D一起回了家也没有告诉B的家人他出事了,晚上八点左右B的家人到A家里找B,A告诉B的家人B掉到滨河大道旁边的坑里出事,A和C带着大人及B的家人去出事地方找B,大约晚上十一点左右把B打捞上来B 已经没有了呼吸,
暂时处理结果:滨河大道的施工单位给B家里赔偿了6.5万元,现在B的家人了一起玩水的几个家人还没有达成共识。
请问一个另别几家人有没有责任,如果有应该如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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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9年08月07日 22时01分
一起玩耍的要承担责任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8-09 11:41
带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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