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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遗产继承问题

 11-07 09:47  悬赏 0  发布者:成功ABC 给我留言 地区:上海-上海 回答:(10)
我想咨询一下,情况简单叙述,我父母留有一房产90平米,子女3个分别为A,B,C,,其中A,B长期在外地生活。C和父母共同居住担负主要赡养义务养老送终。当初父母已经把其中房产的30平米口头赠与C,用于结婚成家,A,B都在场,没有异议。现在A的独女以原告身份提出要分割遗产,A在父母前死亡,按照继承法他的子女可以代位继承,问题是A的配偶还在世,在法庭上是不是需要把A的配偶追加为原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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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15年11月09日 10时21分
你好,根据你的描述,父母仅赠与C30平米的份额,剩余的份额其他继承人可以要求继承。因此,本案中应当追加所有继承人为被告,进行继承财产分割。至于30平米的房屋份额是否法院认定赠与给C,法院会根据实际情况和证据进行认定。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你的解答个人认为还是实事求是的。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1-07 09:58
现在原告是谁?
我的补充: 2015-11-07 10:27
1、代位继承的法律规定是享有继承权的人的子女
2、配偶如果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可以要求做为继承人要求继承,可以作为原告。
我的补充: 2015-11-07 10:27
如需帮助,可就具体情况来电沟通或加微信交流(左侧头像下的手机号即为微信)。
追问:

孟律师,你好。原告是A领养的独女,A的配偶不是主要赡养人。该房子目前由C一家居住,还有B(孤老)一人,一起居住。

回答:

尽了赡养义务也是可以的。

回复时间: 2015-11-07 10:19
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即只有被代位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等,才可以成为代位人。
  • [上海-长宁区]
  • 徐荣康律师 VIP
  • 电话:15021871079
  • 1024903积分
回复时间: 2015-11-07 10:28
你的情况比较复杂,如需帮助可面谈。
回复时间: 2015-11-07 11:43
应该由A的配偶作为原告,
追问:

那么A的子女能作为原告吗?

回复时间: 2015-11-07 11:47
你好,建议带上相关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5-11-07 11:49
A的配偶不能代位继承,不需要追加为原告。
我的补充: 2015-11-07 11:50
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回复时间: 2015-11-07 13:38
不需要追加原告,如需帮助请及时致电本律师。
回复时间: 2015-11-07 15:26
不需要追加A的原告,本案的关键是口头赠与的法律效力问题,目前来看对你有风险。
回复时间: 2015-11-09 12:43
A的配偶不是法定继承人,不需要追加为原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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