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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一直不出席股东会导致股东会无法决议
新疆-哈密 07-04 12:31 悬赏 20 发布者:shinlu…… 给我留言 回答:(3) 我们新疆奥亚特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在2011年4月18日进行了股权变更,引入了一位新股东田斌,田斌占股51.04%。田斌入股之后,安排了她自己的亲信林桂新到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同时口头委托了文培发为其代表,处理公司事务,履行田斌的股东权利及义务,但没有正式书面委托。从股权变更成功至6月6日,公司其他股东多次相约文培发开会讨论关于公司增资的事情,期间文培发也签署了关于增资的股东会决议,并口头承诺按公司规定增资,但到现在都没有给公司打款。到了6月18日公司股东再次相约文培发开会,会内文培发突然声称田斌未有同意增资方案,故此不打款。之后其他股东要求田斌前来开会了解增资一事及补签相关的股东会决议,但田斌及文培发多次推托不来开会。其后公司监事发出通知各股东召开临时股东会议,但有关通知却无法送达给田斌,因为田斌从第一天开始就明确表示由文培发代理所有事务,故此公司并没有田斌的联系方式甚至电话号码都没有,因此也无法将有关的召开股东会通知送达给田斌。现在我有问题如下:
如果田斌一直不开会,也没有办法找到她,那我们公司是不是就不能运作?
如果我们公司正式登报(在田斌身份证记载的住所所在城市登报)通知田斌开会,但她还是不出席,那么即使其他股东都出席了股东会,股东会是否仍然无效?(按公司法的规定)
田斌一直不开会的话我们有什么办法应对?
田斌不来开会,其他股东能否通过正式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增资方案?
在通知田斌开会的登报公告内我们已经注明不出席的股东视为弃权论,那么该次股东会的表决权是如何计算?是按照出席的股东表决权计算三分之二通过,还是仍要按照全体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通过?
接上题,如果是按照全体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通过,是否意味着田斌不出席股东会的话股东会就永远没可能做合法有效的股东会决议?
假如其他股东在登报通知田斌后召开了股东会,并在会内通过了增资方案然后完成增资,之后公司盈利的时候,按各股东实际出资的额度比例来计算分红,即田斌没有按期出资所以减少了田斌的分红权,这样做是否合法,如果不可以这样做,那其他股东该怎么做才能在公平的情况下对公司增资?
有没有什么法律方式可以强制田斌前来参加股东会?
如果田斌一直不开会,也没有办法找到她,那我们公司是不是就不能运作?
如果我们公司正式登报(在田斌身份证记载的住所所在城市登报)通知田斌开会,但她还是不出席,那么即使其他股东都出席了股东会,股东会是否仍然无效?(按公司法的规定)
田斌一直不开会的话我们有什么办法应对?
田斌不来开会,其他股东能否通过正式的股东会决议通过增资方案?
在通知田斌开会的登报公告内我们已经注明不出席的股东视为弃权论,那么该次股东会的表决权是如何计算?是按照出席的股东表决权计算三分之二通过,还是仍要按照全体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通过?
接上题,如果是按照全体股东表决权三分之二通过,是否意味着田斌不出席股东会的话股东会就永远没可能做合法有效的股东会决议?
假如其他股东在登报通知田斌后召开了股东会,并在会内通过了增资方案然后完成增资,之后公司盈利的时候,按各股东实际出资的额度比例来计算分红,即田斌没有按期出资所以减少了田斌的分红权,这样做是否合法,如果不可以这样做,那其他股东该怎么做才能在公平的情况下对公司增资?
有没有什么法律方式可以强制田斌前来参加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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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青海-西宁]
- 超级账号5律师
- 7140017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7-04 13:36
首先,要看你们公司章程对股东会的表决权是怎样规定的,是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还是约定每个股东的表决权相同?如果是第一种情形,田某或者其委托人不参加股东会,你们形成的决议无效。
至于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是否可以以公告的方式,也看公司章程对此有无规定。
按照现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至于召开股东会的通知是否可以以公告的方式,也看公司章程对此有无规定。
按照现有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以下列事由之一提起解散公司诉讼,并符合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
(一)公司持续两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二)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比例,持续两年以上不能做出有效的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三)公司董事长期冲突,且无法通过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解决,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四)经营管理发生其他严重困难,公司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情形。
- [河南-郑州]
- 郭希玲律师
- 15595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7-04 18:09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或聘请法律顾问帮助处理,这不是一两句话能说清的,也不是一个程序就能处理彻底
- [北京-朝阳区]
- 杨志成律师
- 17705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7-04 21:46
向法院起诉提出解散,逼对方应诉 具体可以与我面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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