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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帮忙解析土地管理法第63条

 10-06 12:58  悬赏 5  发布者:hanxin…… 给我留言 地区:天津-天津 回答:(3)
63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让,或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
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的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发生转移的除外.


这里面的意思是,如果这个公司,用的是集体土地,但破产或抵债给别的公司了。那么这块集体土地就归别的公司了?是所有权吗?

希望高人解释一下。我可能说的不太明白。辛苦了。
问题补充:
那再问一下。如果以后要是涉及到拆迁,是不是也赔偿很多。该这么赔偿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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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08年10月06日 13时38分
农民集体土地所有权,除非国家依法征用,所有权不会改变。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8-10-06 13:28
是使用权,不是所有权
回复时间: 2008-10-06 13:28
使用权,所有权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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