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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前女友之前有过一份协议,想问下具体有无法律效力

北京 11-08 12:53  悬赏 10  发布者:myyiti…… 给我留言  回答:(43)
具体的内容如下:
证明
_______与_______需要在2015年12月31日前领结婚证,如到时因为_______的主观意愿或者因为_______的父母反对原因没有在2015年12月31日前领到结婚证,则_______需要在2016年2月1日前一次性付给_______人民币500万,如果届时没有履行,则2016年2月1日后_______可凭此证明将_______上告至法院。该证明两份,_______和_______各一份。


双方签字:



上面横线与签字都手写上去的。两份,一份在我手上,一份在她手上。
这是2014年初写的,今年因为我发现我俩的性格以及各方面差距太大,根本不可能在一起,不然以后肯定会很痛苦。所以我提出了分手,我想问问如果她拿着这个协议到法院要我付给她钱怎么办?这份协议有法律效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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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辽宁-沈阳]
  • 董毅律师 VIP
  • 电话:13704034821
  • 154072积分
回复时间: 2015-11-08 13:52
此协议很可能无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15-11-08 15:00
无效的
回复时间: 2015-11-09 09:02
协议本身是无效的,主张按照协议支付500万元没有法律依据。
但是该协议是可以作为证据使用的,可以提出其他符合法律的主张,双方不可能无缘无故的就签订协议。
回复时间: 2015-11-09 10:33
这份协议违反婚姻自由原则,没有法律效力。
  • [辽宁-葫芦岛]
  • 杨静律师 VIP
  • 电话:15898271391
  • 28241积分
回复时间: 2015-11-09 11:11
你好,上述协议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被认定无效,婚姻法第19条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根据婚姻法的该条规定,婚前或夫妻财产约定才有效。
回复时间: 2015-11-09 11:33
无效。无效的协议对双方无约束力。婚姻法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因此,结婚是男女双方自由和自愿的,一方自愿与谁结婚时自由的。
回复时间: 2015-11-09 13:53
没有法律效力的,可以不履行的。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5-11-10 15:43
你好,这种情况一般无效的
  • [广西-南宁]
  • 傅勇律师 VIP
  • 电话:18775336718
  • 11181积分
回复时间: 2015-11-11 00:05
你好,该协议因违反婚姻自由的原则,所以是无效。
回复时间: 2015-11-08 13:05
无效。
回复时间: 2015-11-08 13:07
一般无效的
回复时间: 2015-11-08 13:20
你好
    1、只有婚前的纯粹财产关系的协议才有效。
    2、你们所约定的以结婚为条件的赔偿协议,属于身份关系的协议,是无效的,所以,不用担心,即使到了法院,也不会支持该协议的。
    希望你对我的回答满意,并采纳。
回复时间: 2015-11-08 13:21
你好,财产关系的协议有效,身份关系的协议无效。
回复时间: 2015-11-08 13:30
违反婚姻自由的协议约定无效
回复时间: 2015-11-08 13:31
你好,这是没有法律效力的。如果她拿着这个协议到法院要你付给她钱,法院是不会支持的。
回复时间: 2015-11-08 13:39
你好!
首先,这份协议违反婚姻法关于婚姻自由规定而无效,这个不能通过协议约定。
其次,这份协议如果诉讼到法院,法院也不会支持的,这个你可以放心。

希望我的解答能帮到你,如满意敬请采纳支持!如有问题,可以追问或者加好友或微信联系。
回复时间: 2015-11-08 14:04
以结婚为条件达成的协议涉及到婚姻是否自由的根本问题,协议不能生效。
回复时间: 2015-11-08 14:53
结婚是公民的法定权利和自由,这约定无效。
回复时间: 2015-11-08 15:27
一般无效
回复时间: 2015-11-08 15:58
无效的
回复时间: 2015-11-08 16:10
无效。
我的补充: 2015-11-09 09:15
从合同内容来看,没有独立的财产诉求,财产赔偿的前提是基于人身自由,故关于500万赔偿的约定是无效的。

欢迎采纳。若还有疑问,可来电进一步详询
回复时间: 2015-11-08 16:29
你好!
    根据你提供的消息解析如下:
    1、所谓协议,与合同同义,是双方协议或两个以上实体为了开展某项活动,经过协商后达成的共同一致意见。而往往约束人身关系以外的其他领域,通常用以约定财产关系,比如买卖协议、租赁协议、承揽协议等,均属于人身关系以外的约定。
    而约束人身关系的只有一种那就是离婚协议,但是该离婚协议是需要得到有权机关(民政局)的承认并为其办理离婚手续以后才能够生效。
    然平常的协议大多是以签订时即生效。
    2、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二条规定:“实行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的婚姻制度。”
第三条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因此,结婚是男女双方自由和自愿的,一方自愿与谁结婚时自由的。
    3、从你所提供的所谓的协议来看,应当属于无效的约定,第一是约束人身关系的协议,第二违反了我国的法律规定,因此,应当属于无效协议。
    4、从你所提供的标题也可以看出,你们是书写的一份“证明”,而非协议,因此,建议你与对方需要分手,直接提出,但是应当将其中你们之间的一些相关的财产等处理好即可。
    以上是本律师的分析和建议,如果还有疑问,可以追加提问或电话联系,如果对你有所帮助建议采纳为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1-08 16:29
财产关系的协议有效,身份关系的协议无效。
你们这份协议违反了婚姻法关于婚姻自由的规定,因此无效,即使起诉也不会支持。
回复时间: 2015-11-08 16:54
婚前协议,是指将要结婚的男女双方为结婚而签订的、于婚后生效的具有法定约束力的书面协议。制定婚前协议的主要目的是对双方各自的财产和债务范围以及权利归属等问题实现作出约定,以免将来离婚或一方死亡时产生争议。
而根据现行婚姻法规定,婚前协议只能约定财产性质的内容,不能约定人身关系。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根据你提供的协议文本分析可知,本协议虽属于付条件生效的合同,但合同设定的条件为人身关系,除离婚协议可以约定人身关系以外,其他协议均不得约定人身关系。所以本协议违反法律属于无效合同, 女方即便起诉也不会被法院支持,不用担心,有其他问题可以随时电话咨询。
回复时间: 2015-11-08 17:04
属于身份关系的协议,是无效的,所以,不用担心,即使到了法院,法院也不会支持该协议的。
回复时间: 2015-11-08 19:24
你好 这份协议违反婚姻法关于婚姻自由规定而无效的,法院不会予以理睬的 详情咨询15855158067
回复时间: 2015-11-08 20:20
无效。

放心吧!最简短、最有效的回复。
回复时间: 2015-11-08 20:33
无效的。
回复时间: 2015-11-08 20:45
1、这份协议没有法律效力。2、婚姻自由,你可以不同意结婚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回复时间: 2015-11-09 09:51
没有法律效力的
回复时间: 2015-11-09 10:08
你好,本协议因违反婚姻法关于婚姻自由原则而无效,即使将来对方起诉至法院,也不用怕。
回复时间: 2015-11-09 10:42
无效。
回复时间: 2015-11-09 11:09
你好, 1、只有婚前的纯粹财产关系的协议才有效。 2、你们所约定的以结婚为条件的赔偿协议,属于身份关系的协议,是无效的。该协议已经违反了婚姻自由的规定。
回复时间: 2015-11-09 11:16
无效协议。
回复时间: 2015-11-09 12:04
法院很难会认定该协议有效
回复时间: 2015-11-09 14:03
你好,此协议无效。婚姻自由,用协议加以约定是无效的。
回复时间: 2015-11-09 19:16
该约定违背了婚姻自由的基本原则,因而无效。
回复时间: 2015-11-10 17:09
你好,相关法律规定,这个协议是无效的,你不用担心这个问题。他找你要不到钱,也不可能拿此协议到法院能诉讼你
回复时间: 2015-11-10 22:07
婚前协议只涉及财产关系,不涉及人身关系,该协议是违反婚姻自由的人身协议,无效,自始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
回复时间: 2015-11-11 08:09
您好,结婚是人身权的一种,该种约定是无效的。
回复时间: 2015-11-11 11:47
你好,此合同违反法律规定,无效。
回复时间: 2015-11-11 13:45
你好,此协议无效。
回复时间: 2015-11-12 11:40
您好!我们认为,您的这份协议应是一份赠与合同,学理上成为目的赠与。即如果赠与目的不能实现时,赠与人不能强制受赠人履行赠与目的,如果赠与人已经履行,赠与人只能要求不当得利返还。
本案,您还没有履行赠与合同,根据《合同法》第186条第一款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即您可以撤销赠与合同即可。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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