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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算不算工伤?

上海 08-08 13:26  悬赏 5  发布者:majun1…… 给我留言  回答:(6)
两个人负责公司的伙食和公司的日常杂务,由于烧饭的人员不会骑车,公司就安排做杂事的人负责买菜,有天在买菜回去的途中出了车祸,责任是双方都负一半责任,买菜的这个人在跟公司签定的合同中写了,如果在买菜过程中遇到不测,责任是自己的话厂方不负责,请问这种情况怎么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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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8-08 14:45
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09-08-08 15:00
属于工伤,可以委托律师维权。
回复时间: 2009-08-09 10:28
您好!
    算工伤,建议您委托律师处理为宜。
回复时间: 2009-08-10 09:37
是工伤
回复时间: 2009-08-11 13:10
约定不合法,这种情况属于工伤,能够得到赔偿,需要律师帮助可以联系我
回复时间: 2009-08-11 22:52
属于工伤,约定无效。可申请工伤认定,享受工伤待遇。
遇争议,应及时委托律师处理。详情可来电联系专业律师咨询或预约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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