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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房产使用权分配

广东-深圳 07-05 19:10  悬赏 0  发布者:jl0321 给我留言  回答:(4)
夫妻共同名下的房产,离婚协议约定“该房使用权归女方”。那么男方到底还能否使用居住该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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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 [广东-深圳]
  • 张勇律师 VIP
  • 电话:13418954058
  • 94247积分
回复时间: 2011-07-05 19:31
1,若已约定该房使用权归女方”,男方无权使用居住该房
回复时间: 2011-07-05 19:25
你好,协商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7-06 11:18
按照约定,男方是不能居住该房的。
回复时间: 2011-07-06 14:15
要看具体的约定,是全部居住权还是部分,可以再协商解决。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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