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人身损害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王远洋  徐荣康  陈利厚  高洪祥  
该问题已关闭

承揽修建山路合同的人身损害赔偿

陕西-西安 07-05 21:01  悬赏 0  发布者:谢友斌 给我留言  回答:(3)
你好!我想咨询一下这样一个问题。就是我承揽了一个修建山路的工程,使用的材料等都是公司的,也是按照他的指示来修建的。一天,一个工人在施工过程中从四米多高处摔下,导致左腿膝盖骨破碎。现在我和公司是否承担连带责任?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05 21:09
需要明确你的资质,是个人还是公司?具不具备法人资格?如果有承包资质且是法人,独立承担责任,否则连带承担。
另外还要看是否建立劳动关系等。
追问:

建立劳动关系是看那个受伤的人员与我之间建立的劳动关系,还是与公司之间呢?

回复时间: 2011-07-05 21:34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因安全生产事故遭受人身损害,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属于《工伤保险条例》调整的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范围的,不适用本条规定。
    2,根据以上法律规定可知,公司作为发包人、分包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接受发包或者分包业务的雇主没有相应资质或者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追问:

我没有相关的资质条件,我们只是从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在这种情况下,那个受伤的人与我之间是否是雇员关系,我与公司之间是否是承揽关系。如果是这些关系的话,那么我与公司应该承担连带责任是不?如果承担的话,那么我与公司各自承担的比例是多少,具体的标准是怎样的?非常感谢您的回复!

回答:

1,那个受伤的人与你之间是否是雇佣关系,你与公司之间是工程承包关系。
2,你应当和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3,你与公司各自承担的比例,有你们双方协商确定,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

回复时间: 2011-07-06 08:52
你好,要看这个工人是否和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要是没有,你和公司极有可能承担连带责任。
追问:

这个工人与公司没有直接签订劳动合同,他是我雇佣来的。我们只是从中按计件来支付他的工钱,我们没有相关的资质条件,只是个人而已。并且我们用的材料都是公司的,按照公司的指示来做工的。在发生事故之前,我们都一直建议公司用挖掘机来挖挡墙基础,可是公司却一直坚持用人工来做,结果就出了这个问题!

回答:

这样的话你承担责任的可能性比较大。你可以以公司强令你们作业存在过错为由要求公司和你分担。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湖南长沙
辽宁大连
山东东营
辽宁沈阳
上海徐汇区
河北保定
浙江金华
最新回复律师
陕西 西安
人气:584289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777
四川 成都
人气:2085163
湖南 长沙
人气:547424
安徽 合肥
人气:284200
辽宁 大连
人气:4418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67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