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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能否主张赔偿

吉林 07-06 09:09  悬赏 0  发布者:mg0432 给我留言  回答:(3)
2009年6月,购买商品期房时同时购买了地下停车位,签订了期房购买合同和地下车位预购协议书,均全额付款。2010年9月,取得销售取可,签订商品房合同,明确交房日期2010年12月20日,以及逾期交房违约责任,但车位预购协议书没有明确交付使用时间,协议中注明小区开盘销售时,甲方书面通知乙方按本协议约定选择车位并签订车位买卖合同,但甲方以施工和公司暂不办理为由,合同迟迟未签订。现在面临交房,车位能否主张逾期赔偿?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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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06 09:16
  可以要求解除合同。
回复时间: 2011-07-06 09:22
车位可以得到逾期交房的赔偿。
理由:1、车位预购协议中明确约定小区开盘时,开发商通知购房者订车位,签订协议;
2、即使未有明确约定,按照合同法的规定,可以给予一定的合理期限,在此合理期限内仍未交房的,视为开发商违约;
3、未稳妥起见,你现在可以给开发商发出书面交房的通知,若一个月后仍未交房,则视为开发商违约,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7-06 09:44
可以主张逾期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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