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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缴社保时效跟未签劳动合同

浙江-温州 11-10 18:15  悬赏 0  发布者:wu2842…… 给我留言  回答:(0)
工作五年,因公司从没有给我买社保。以此理由辞职申请了劳动仲裁要求补缴五年,虽然还没有开庭,前几天去仲裁委拿东西仲裁委的人跟我说我的要求法律很难全部支持,要求补缴社保最多只能补缴一年,因为我要求的是要公司补缴五年,所以我想问仲裁委说只能要求公司补缴一年有法律根据吗?要是有请告诉我一下,或者说每个地方政策不一样,地方有地方的要求。是不是我所在的城市有这样的要求所以仲裁委的人才对我这样说。求大哥大姐指教。。。。。。我在浙江温州。。还有工作五年间公司也没有跟我们签订劳动合同,我当时也把这条提交上去了要求支付11个月双倍工资,仲裁委的人也说不行。是这样吗?我能否主张11个月双倍工资,要是说时效一年,那么工作五年都没有签合同,我追究最后这一年难道不支持的吗?求指教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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