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涉外 >> 海事海商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李波  徐荣康  朱建宇  
该问题已关闭

船期延误一个多月,如何追讨赔偿

广东-佛山 07-07 17:01  悬赏 20  发布者:thegam…… 给我留言  回答:(3)
本人委托宁波某外贸服务公司代理出口一批货物,货物价值25万人民币,宁波港到加纳特码港,走的船公司是NYK的直航。货物于5月下旬装柜,船期是35日左右。发货约15日左右拿到提单查询,发现货物卸在新加坡港,追查究竟,船公司发来一份文件,日期是6月3日,说该航班因船体偏重,将部分货物卸在新加坡,预订7月11日再由二程船发往目的港,要到8月上旬才能到达目的港。整个过程中船公司或者货代完全没有向我方发出过任何通知或者征得我方同意。现在我方该如何追讨赔偿?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07 17:16
承运人违约,如果造成你公司向买方承担了违约责任或者有其他损失,可以要求承运人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7-07 19:45
承运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7-07 20:06
承运人违约,承运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福建福州
四川成都
河北保定
江苏无锡
北京西城区
上海徐汇区
山东潍坊
最佳律师解答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大连
人气:12141
湖南 长沙
人气:543113
湖北 襄阳
人气:442694
福建 厦门
人气:123409
福建 福州
人气:1229923
河北 保定
人气:161451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323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