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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未接触交通事故的责任

 11-12 13:28  悬赏 0  发布者:ntzyl9……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南通 回答:(1)
下雨天,我母亲开着电瓶车正常行驶在非机动车上,突然发现前面一辆面包车从机动车道转到非机动车道上逆向行驶,为了避免碰撞,母亲紧急刹车,然后就摔倒昏迷了半天。现在交警初步判我母亲主要责任,面包车次要责任,依据就是我母亲倒下的地方距离面包车有5.3米,他认为是我母亲处置不当而造成的事故,请问各位律师这样认定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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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5年11月12日 13时41分
不合理,你母亲是紧急避险而造成伤害,依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因紧急避险而造成伤害由引起险情的人承担赔偿责任。此次事故中,面包车司机显然是引起险情的人,因此面包车司机应承担全责。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好的,谢谢!有底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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