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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合同中对买卖双方违约金的约定数额不一样,是否不合理

山东-烟台 11-13 14:21  悬赏 0  发布者:海风微笑 给我留言  回答:(1)
去年初购买一套商品房,合同约定2014年12月底交房,可是现在已经逾期10个月未交,按照合同,开发商应承担日息万分之0.2违约金,合同中另行规定如果是我违约逾期未交房款的话,需要支付开发商日息万分之2的违约金,,这是否公平合理,我可否要求开发商按照同一个违约金标准来执行,要求支付万分之2的违约金吗?,这是否有明确的法律条文支持?  
    希望尽快明确答复,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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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1-13 16:59
您好,这需要看对方是否有尽到提示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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