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售楼员私自收取两万好处费,开了收据,但没有签订认购书,是否能追回?

湖北-武汉 11-14 11:30  悬赏 10  发布者:longba 给我留言  回答:(3)
看房的时候售楼员说他留了几套房子,然后看中了其中一套,售楼员说这套楼要私下收两万。后来发现这两万块就换了一个收据,并没有签订任何相关协议,在其他售楼员那里发现这套楼仍在出售当中。请问这两万块是否能追回,应该通过什么途径?谢谢
问题补充:
收条细则大致内容是:收到2万定金,但是定金不包含在房屋总价内,并要求在30天之内付清首付,否则没收定金,房屋收回出售。  然后就是双方签名,未加盖公章,跟售楼员协商无果,收条中的约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能就收条内容提起诉讼追回款项?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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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1-14 14:56
可以起诉销售公司及售楼员,可以在起诉之前,发律师函给开发商和销售公司,我们曾发律师函就成功向开发商追讨钱款
回复时间: 2015-11-14 12:03
可以要求退回
追问:

如果对方不退,我需要通过什么途径?谢谢!

回复时间: 2015-11-14 14:29
你好,你可以报警处理。或者找对方当事人协商。
追问:

如果协商无果的话,是通过报警还是走司法程序呢?谢谢!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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