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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我爸爸因与邻居家的一个小伙子口头争执,被对方用脚踹到在地后又打破了眼角

山东-泰安 11-14 21:16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1)
律师您好,我爸爸因与邻居家的一个小伙子口头争执,被对方用脚踹到在地后又打破了眼角,头部,眼睛上方缝了五六针,右边肋骨疼痛不止,出现记忆不清混乱的情况,但是医生说伤情只能判定为轻微伤,派出所报案三天一直没有出来,我们去问他们态度特别不好,说这种事只算治安管理,请问这种情况应该按照什么法律判定呢?我们可以要求大约多少的赔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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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1-17 21:50
民事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具体赔偿数额需要根据实际治疗情况确定,如果需要我的帮助可以直接联系我,也可以搜手机号添加微信。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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