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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问题.

湖南-长沙 08-14 09:35  悬赏 5  发布者:a12345 给我留言  回答:(2)
10年前,**(某行政单位)征收土地建房,将小组土地征收.在小组土地中间有一条村道是通往某小组成员A家的必经之路(机动车道).当时征收土地的时候都签了协议,并且答应归还一条路给A. 只是在协议里面并没有明确涉及到归还这条路的问题.
    **征收土地后,在原来土地旁边重新修了一条路,作为给A过机动车的路.所有当时的经办人都可以证明.但是现在,A的邻居在未经A许可的情况下,私自将道路挖断,并说要在其上建房,下面留过道给A通过.邻居声称这条路当时是占用了他家的风景林,是他家借给A通行的.
    现在道路已被完全挖断,严重影响了A家的正常生活.

问题1:这条路现在到底应该怎么定性?也就是说到底是属于邻居家的风景林,还是属于公共的村道?(路以前是公共的村道,是A的必经之路,只是由于**征收土地建房,将路的位置移动了,并且**征收那块土地是付了钱的,只是不晓得现在这条路所在位置的土地是否付了钱)

问题2:不管这条路现在所占用的土地在当时是否付了钱,这条路应该怎么定性?能否在上面建房,而下面留过道给A通行?

问题3:A应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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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8-08-14 09:58
1、占用风景林修路有没有经过法定的程序。如果以前是别人的承包地,没有经过法定的程序而擅自修路,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可以提出侵权之诉。
2、建房需要建房许可。
3、建议向当地政府反映,要求解决
回复时间: 2008-08-23 08:49
1、征收土地后,在原来土地旁边重新修了一条路,作为给A过机动车的路.这条路是单位修的,但是占用的是村集体的地吧。村集体的道路付钱不付钱没关系的,还有即使是对方的风景林,也都走了10年的路了,一直没主张权利,早过时效了,再说,即使不过时效对方有拿不出证据这宗地由他家说了算,因为所有权是村集体,他有用地登记吗。所以属于乡村道路。
2、是否能建房是要经过审批的,要经过村代表讨论集体通过,乡镇审核,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对方在办理手续时,本户可以说明情况,表示反对。
3、如果对方强行建房,举报到乡政府或县国土局监察大队。如果确实妨碍了你的出行权可以民事诉讼,排除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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