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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他人写有其名字的且极其重要的书丢弃或贩卖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么

天津 07-09 22:08  悬赏 0  发布者:xiaohu…… 给我留言  回答:(5)
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他人写有其名字的且极其重要的书丢弃或贩卖的行为,是违法行为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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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7-09 22:12
属于侵权。
回复时间: 2011-07-10 06:35
涉嫌侵权
回复时间: 2011-07-09 22:16
构成侵权,可以要求赔偿及精神赔偿
回复时间: 2011-07-10 06:48
请明确具体的内容是什么?如果对方持有的仅仅是借款条,那一般这是其权利的让与,作为债务人是要继续承担他的给付义务的。
回复时间: 2011-07-10 10:47
当然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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