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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电工工龄应如何计算

福建-福州 07-10 08:39  悬赏 0  发布者:licanl…… 给我留言  回答:(0)
一、 乡(镇)供电所的历史前景:
    乡镇供电所始建于上世纪70-80年代之间,权属于乡(镇)人民政府所办集体企业,是个合法经营、合法资格的企业 (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法人资格证)。组建供电所(电站)时的资金来于企业借贷、筹积资金、企业盈利资金等方式扩大乡(镇)电力设施和网络,实现了我国第一批农村电气化县。2000年根据国发(1999)2号文件精神将各乡(镇)供电所的产权、经营权整体接管。根据乡(镇)电网情况测算定员,进行竞争考试,择优录取,录用人员纳入“闽清县电力发展公司”,其人、财、物无偿纳入县级供电企业统一管理。到2002年初全县完成了将原乡(镇)电管站改为县供电企业直属供电所的改制工作,从体制上改变原乡镇电管站多头管理的局面。全县农村电网形成了县乡一体化管理体系。2003年又转为国家电网公司接管,更名为国家电网公司“福建省闽清供电有限公司”。
二、 乡(镇) 供电所体制改革依据:
1、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计委关于改造农村电网的通知(国办发[1998]134号)
2、 国务院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加快农村电力体制改革的通知(国发[1999]2号)
3、 国家经贸委批转国家电力公司通知(国经贸厅电力[1999]85号)
4、 国家经贸委印发的通知(国经贸电力[1999]294号)
5、 关于加强农电工管理意见(国家电网公司[2006]28号)和按照“依法用工、合理定酬、规范管理、稳定队伍”的工作要求。
6、 国家电网农[2009]142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农电工管理的工作意见和根据(国网公司办[2009]755号)《关于加强农电企业人财物管理的意见》。
7、 2010年8月20日,国网公司在陕西调研农电工用工管理工作,河北、山西、山东、安徽、福建、河南、辽宁等省公司参加调研。调研会上,各省公司分别介绍了本单位农电工用工方式和管理情况,公司农电部重点介绍了公司强化社会化用工方式,全面加强农电工人力资源开发与管理,实行农电人力资源“一集中”、“三统一”、“五规范”的具体举措。
三、 意见建议
2000年所谓的农电体制改革:乡(镇)供电所纳入供电企业,成为供电企业的派出机构,原来的农村电工也转为专职电工,并纳入供电企业管理。我县有270多号农电工,请问我们的工龄应怎样计算?
四、 闽清县供电有限公司全体农电工请求援助。
                 农电工代表:许永钿、刘恭健、余圣永、鄢书仁、许传斌、苏骏河、                               林木团、余朝阳、林木炎、                                            黄兴朝、孙龙铿、张书明、陈仕元、黄本新、方孝灼
              联系电话:139059124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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