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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婚先育

 07-10 09:42  悬赏 20  发布者:vQs3556 回答:(2)
我于2006年与妻子生育小孩 无任何手续 今年4月办理结婚手续 现在需要办理老婆孩子的入户手续 村上回复要缴纳近20000元罚款 个人咨询民政部门只需缴纳少量手续费 我38岁无婚史 无生育记录 老婆27岁 无生育记录 均为法律许可的正常生育对象 只是未按规定登记而已 请问我该怎么办  附 我夫妻均为四川人 我户籍所在地为 四川省内江市 隆昌县古湖街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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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10 09:54
你好,可以要求对着支付抚养费
回复时间: 2011-07-10 10:39
按照你们当地的计生办法政策处理,一般需要交纳社会抚养费。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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