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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纠纷

辽宁-铁岭 07-10 18:51  悬赏 30  发布者:laolia…… 给我留言  回答:(6)
律师您好 我想请求您帮助 
原因 1995年5月8日聂焕新把农村的一个房子卖给《张茂》(有双方自己写的协议有见证人)
         

1995年5月8日当天《张茂》又把此房子的处置权居住权委托给《蒋永》(有双方自己写的委托书有双方签字此委托书不知是不是后来写的不知真假)

后来2000年左右《张茂》的妻子将房子卖给我了(有协议但只有将茂林妻子一个人的签字)

再后来《蒋永》来问我要房子   我不给 蒋永就说张茂妻子没有权利卖这个房子这个房子是赃物  是不是房子委托给别人了房主就没权利卖了 9几年法律房租妻子一个人有权利卖房吗  请问我该怎么办麻烦您说详细点
问题补充:
现在是他要房子 要起诉我 我下一步应该怎么办 他老婆一个人有没有权利卖 只说一句话的就别回答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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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10 19:54
产权人有权处分。
回复时间: 2011-07-10 19:12
产权人有权处分。
追问:

聂卖给张茂的时候没过户 房子还是聂的名字 只是写了个条 我问的是只有张茂妻子一个人签字卖房子合法不 谢谢

回答:

不合法。

回复时间: 2011-07-10 19:30
张茂可以主张你与他妻子的买卖无效
回复时间: 2011-07-10 20:44
建议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时间: 2011-07-10 22:10
可以委托律师
回复时间: 2011-07-13 07:48
夫妻共有房屋一方无权单独处分,但如果事后得到一方的追认,该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否则无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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