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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问题

江苏-南京 07-11 10:36  悬赏 20  发布者:xsH4044 回答:(4)
我与单位签了5年的劳动合同,现在想提前解除。但是当初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以手写的形式加入了一项条款,约定:双方约定乙方需完成劳动服务期限,若提前解除劳动合同,需赔偿甲方经济损失5万元。请问:1、这个条款合理吗?      2、单位曾经为我共支付培训费用3000元,请问是合同里的赔偿额是否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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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11 11:03
1条款合理
2过高你可以要求减少
回复时间: 2011-07-11 10:37
条款合理,但违约金过高,违法法律规定
回复时间: 2011-07-11 10:39
你应当赔付培训费3000元。
回复时间: 2011-07-11 11:33
1、劳动合同中的赔偿金条款,按照法律规定,直接以实际损失为赔偿限额,可以要求单位举证损失大小。2、3000元如果是专项培训,以合同年限分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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