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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养无抚养能力家庭的小孩

湖北 07-11 11:52  悬赏 20  发布者:749956…… 给我留言  回答:(2)
孩子的母亲未婚先孕,待产期间男友与之分手,无抚养能力。我夫妇年满33周岁,身体健康,有正当职业,想收养这个孩子。
  请问,这个孩子的收养和弃婴的收养手续是否不同,我们可以直接办理收养手续吗?还是要将孩子送到福利院,再办理收养手续。除了一般领养手续需要的东西,还需额外办理哪些证明?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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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11 11:56
只要符合收养法就可以了。
回复时间: 2011-07-11 12:00
去民政部门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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