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债务追讨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毕丽荣  朱建宇  李波  李保忠  
该问题已关闭

我是债权人,有一笔借款定于2013年11月30日归还,但未还。债务人写下还款计划,定于2014年9月

天津 11-17 18:45  悬赏 0  发布者:1552217389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是债权人,有一笔借款定于2013年11月30日归还,但未还。债务人写下还款计划,定于2014年9月20日还,但未还。我准备起诉债务人,现在债务人口头说,2月后还款。我起诉的法律时效最迟是什么时候??
问题补充:
 是以有书面记录的还款日,算起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 [北京-朝阳区]
  • 宋超律师 VIP
  • 电话:18811476983
  • 873923积分
回复时间: 2015-11-17 18:47
您好,对方履行义务可以中断诉讼时效,可以自还款之日起,重新计算两年时效。
追问:

还款日期,是以书面记录的为准??口头的算吗?

回复时间: 2015-11-17 22:37
具体需要看证据分析
回复时间: 2015-11-17 18:49
从最后还款日期算两年。
追问:

最后还款日期,是以书面记录的为准??口头的算吗??

回复时间: 2015-11-17 19:35
有二年的时间来起诉的。
回复时间: 2015-11-17 20:45
若你证据充足,可在还款期限届满后两年内起诉。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北京朝阳区
湖南长沙
广东广州
福建厦门
广东东莞
北京东城区
北京朝阳区
广西南宁
安徽合肥
最新回复律师
北京 朝阳区
人气:239854
重庆 渝中
人气:397386
湖南 长沙
人气:546596
湖北 潜江
人气:20300
广东 广州
人气:1577
陕西 西安
人气:584006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3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