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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犯罪

黑龙江 08-11 20:05  悬赏 30  发布者:413741…… 给我留言  回答:(6)
我是一个未成年人,在学校读书初中的时候跟一个同学有点矛盾,一天晚上他叫了一伙人跟我朋友打架,那天我踢了他一脚,但是也没有被打严重.后来到晚上1点左右,我(当时我和我同伴共4人)到网吧1上网通宵,被他同伴看到了告诉他,然后叫了一伙人到网吧1找我,当时就打了我几个耳光,并且他们手上都有钢管和刀,我见就跑,跑到另一个网吧2(这里面有我认识的高中朋友),但是他们又追来,现在都换成刀了`网吧2里的朋友看见就跑,但是我没有跑掉,被他们砍了当时就晕了,他们见我没有动就走了,有1 2 3 4 5 6这六个人砍我,其中1主犯也是未成年,其他的有社会上的青年..我在医院躺了10多天,大概花了7000元医疗费.到了1和2,但由于他1是未成年就放他回家,并说等过几天找我家长商谈.其他四个人并未见警察同志去抓,. 我被鉴定为轻伤甲等(大概有8刀,手上的筋被砍断,四手指不能动),但是鉴定人说可能转为重伤,但是要等到3个月后看手指能不能动.我想请问您;"网吧1是不是有责任赔偿,1 2 3 4 5 6这六个人是否犯故意杀人或者故意伤害罪.我可以象他们索赔多少赔偿金,他们是否赔偿了之后还要坐牢?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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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09-08-11 22:15
属于故意伤害,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同时给予民事赔偿。
回复时间: 2009-08-11 22:24
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或故意伤害罪,具体要看案情而定.
民事赔偿要做伤残等级签定才能计算.
回复时间: 2009-08-11 23:31

 1、网吧没有责任。2、对方涉嫌故意伤害罪。3、除了追究其刑事责任外,你同时可以要求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09-08-12 06:05
对方一伙应当承担刑事责任并附带民事赔偿责任。
回复时间: 2009-08-12 07:14
报警解决。
回复时间: 2009-08-12 11:05
属于故意伤害罪,应当追究6人的刑事责任。同时,可以由向该6人主张刑事负带民事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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