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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问题

湖北-武汉 07-12 16:22  悬赏 20  发布者:bKz6213 回答:(6)
家里拆迁,原住房面积170平方左右,后来和投资方谈妥还建总面积300多,有合同有公正,但合同上写有我欠投资方30W。同时投资方开给我们一个30W的收条,形同30W已付,另给门面一间。有此合同和协议后方同意拆迁。后来发现投资方管事人有贪污行为且人已得癌症死亡,其子携款出国。换了管事人后说白条无效。要我付其30W。无门面房。现在房子也拆了。领了170平方的还建房。还有130平方未领。请问下,此事件中我能拿回300平方的房子不用付钱给投资方吗?门面房能否拿到。白条是否真的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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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12 16:26
有公证的合同一般应有效。
回复时间: 2011-07-12 16:38
你好,合同有效
回复时间: 2011-07-12 19:03
合同是有效的 你可以不支付如需 具体咨询或需要帮助
回复时间: 2011-07-12 21:44
合同有效。

合同的双方是你与投资方,不是投资方的管事人。
回复时间: 2011-07-13 13:28
如有拆迁合同你们可以起诉
回复时间: 2011-07-14 15:50
如果公证的合同上注明可还建300平方房屋,当然可以要求另外130平方的房屋。30万的收条有些争议,需要争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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