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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治安案件

 07-13 07:36  悬赏 0  发布者:zhx194…… 给我留言 地区:山东-济南 回答:(1)
法律咨询:律师您好,我想咨询一件治安案件。
某天我回家晚了,小区大门已经关闭,我就翻爬大门进入。随即遭到了门卫的脏话辱骂,争吵之中对我有推搡动作,又持棍棒对我身体上连续击打。造成我的身上有多处棍痕、淤青、红肿等伤情,肩膀也被他们咬伤。
后来到了当地派出所,门卫说打人是当小偷打的。
请问:
1.门卫主动打人的行为应当如何定性?是否属于故意伤害,殴打他人;还是正当防卫、紧急避险?
1.起诉门卫脏话骂人的行为,要求民事赔偿,法官能否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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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 [山东-济南]
  • 马勇律师
  • 电话:13065083540
  • 25758积分
回复时间:2011年07月13日 11时52分
1、门卫的行为涉嫌故意伤害;2、如果有证据证实对方骂人的行为,可以向法院起诉。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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