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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借条的附加条件的效力

 07-13 11:52  悬赏 10  发布者:fIl6482 回答:(1)
朋友向我借了5万元钱,为防止他发生意外(当然是最不希望的),这笔钱能不能通过借条上写明的附加条件追回。比如写明如有意外,我作为他的第一债权人享受他所有财产的(有房本,未结婚)优先受偿权,还是应该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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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7-13 12:07
不写还款日期就行。
不写还款日期的,可随时要求偿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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