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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收到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风险提示函

上海 07-13 20:53  悬赏 0  发布者:lixian……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收到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风险提示函,我要求他们出示原创受权书,但他们只给了第三作者的,没有第一和第二作者的原创授权书,他们说第一和第二作者不是他们的会员,请问他们这种情况属于涉嫌诈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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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13 20:55
如果让汇款之类的就可能涉嫌诈骗。你这什么情况没有讲清楚
追问:

他们说我的文章涉及侵权,如果和解的话要交4000元钱,他们提供原创第三作者的授权书连身份证号都都没有,并且他们也不敢保证其他作者不起诉我。

回复时间: 2011-07-13 21:24
现在骗子很多,建议核实清楚该机构的真实性。
回复时间: 2011-07-13 22:06
1、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和国务院颁布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由中国作家协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12家著作权人比较集中的单位和陈建功等500多位我国各领域著名的著作权人共同发起,并于2008年10月24日在北京成立。协会是以维护著作权人合法权益为宗旨,从事著作权服务、保护和管理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已获得国家版权局正式颁发的《著作权集体管理许可证》,是我国唯一的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
2、不知道给你发函的是不是 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
3、如是,不是涉嫌诈骗。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只对自己的会员服务。
回复时间: 2011-07-13 23:22
你是第几作者?他们怎么会主动联系你?你为什么觉得对方有诈骗嫌疑呢?
回复时间: 2011-07-14 11:06
你好:
    1、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是一家真实存在的机构,是依据《著作权法》和《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由中国作家协会、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12家著作权人比较集中的单位和陈建功等500多位我国各领域著名的著作权人共同发起,于2008年10月24日在北京成立。已获得国家版权局正式颁发的《著作权集体管理许可证》,是我国唯一的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对自己的会员负责;
    2、你需要搞清楚发函的是否为真实的“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
    3、如果是,需要看你是否存在侵权行为及事实,可以委托律师处理。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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