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毕丽荣  马云秀  夏之威  刘哲  吴健弘  
该问题已关闭

山东妇女进站

北京 07-13 21:51  悬赏 0  发布者:远山-198…… 给我留言  回答:(6)
山东户籍,已婚女士,还未生育,现在在北京工作,需要回山东老家进站吗?
如果可以不奔回山东进站,我应该做些什么?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14 09:39
去你们当地计生办办理流动人口孕检证明,在北京可以检查然后寄回当地不可以了
回复时间: 2011-07-14 10:05
计划生育检查应当是一年最少要有两次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要女方检查或女方的孕检证明是合法的,计划生育对象应当配合。
如果当地要求你回去,你是需要回去的,否则会被罚款
回复时间: 2011-07-14 10:08
具体请咨询当地相关部门。
回复时间: 2011-07-14 10:39
在北京办理即可。
回复时间: 2011-07-14 16:43
您好!咨询计生部门。
回复时间: 2011-07-14 17:54
您好!咨询计生部门。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广东深圳
河北保定
黑龙江哈尔滨
山东烟台
福建厦门
江苏无锡
上海杨浦区
浙江杭州
上海静安区
最新回复律师
广东 深圳
人气:144785
河北 保定
人气:173070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94592
山东 烟台
人气:29668
福建 厦门
人气:138349
江苏 无锡
人气:53925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511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