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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山东-济南 07-14 10:48  悬赏 0  发布者:浅草0806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母亲是一位人民教师,在上班途中遇两车追尾,将我母亲撞倒,头部缝合3针,轻微脑震荡,住院2个半月,现在出院了,交警队事故责任书认定对方付全则,我想问一下我们应向对方要求哪些方案的费用赔偿,具体每部分的标准是多少?对方车辆有保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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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14 10:51
赔偿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等
回复时间: 2011-07-14 10:51
可以主张医疗费,误工费,营养费,如果构成伤残等级的话,要有伤残赔偿金的问题。医疗费根据住院期间的费用清单主张,误工费是您母亲耽误的工期结合她的具体工资,如果家人进行了护理,也可以将家人的误工费计算出来,伤残赔偿金要根据鉴定出来的等级结合您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性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年收入计算的。具体咨询可以联系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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