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婚姻家庭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陈晓云  徐荣康  王远洋  李波  吴健弘  
已解决问题

离婚时军产房分割咨询

 07-14 19:55  悬赏 0  发布者:clh200…… 给我留言 地区:吉林-长春 回答:(1)
律师你好
   现在有这样一个家庭想离婚,就有关问题想向您咨询,因涉及军产房的 问题,情况较复杂,希望得到您的帮助。谢谢!
男方叫龙,是转业军人,女方姓王,下岗在家,2人均不道50岁,结婚已20年,有一男孩在外地上大学。两人一直感情不好,吵吵闹闹到现在,据王女说,2人已有2年没有夫妻生活。几个月前,男方因突发脑梗住进医院,发病时龙男是在一朋友家(女性),王说是第三者,于是王很生气,说龙对不起她,就不再照顾住在医院昏迷的他,也不去医院了。当时龙的情况非常严重,医生说随时有危险,也可能植物人或瘫在床上不能起来,但王一直也没再来医院。
  现在经过治疗,龙的明显好转,虽留有明显的后遗症(右侧偏瘫),已没有性命之忧,但他今后的生活必须有人照顾,也不再能出去工作。龙已出院,王在他回家之前离开了他们的家,王坚决要求离婚。
   2人现住在部队分给龙的 房子里,属军产,马上他们要买房子,也是军产房,在部队院里,买此房后,原住房要交回。另外,存款有龙的转业款,王的下岗买断款,龙的住房公积金,因王下岗10几年,没有收入,一直从家里龙的工资中交养老险。
   请问:他们这种情况财产怎么分配?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7月14日 21时12分
毕长明律师解答:
1、军产房若没有进行房改,个人就没有所有权,仅有承租权,离婚时若一方有困难,可以暂时居住;但购房款则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复员、转业军人所得的复员费、转业费,结婚时间10年以上的,应按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的规定,龙的转业款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3、下岗之后的经济补偿款及住房公积金的余额可以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追问:

谢谢毕律师的解答。
“离婚时若一方有困难,可以暂时居住" 应该如何理解?
双方只有这一处住房,男方现住在此房,女方离开住在别处。男方说,此房是部队照顾转业军人以优惠价卖给他们居住的,应该是给他居住的。
如果双方都坚持无住处,双方还要共住在同一房子中嘛??
可否按转让价格双方平分呢?(据说有人私下转让的),法律上支持这种做法嘛?

回答:

毕长明律师解答:
1、该房屋在进行房改之前,属于公房;
2、但该房屋又同于公房,因为你们交纳购房款了,因此,你可以要求分割双方交纳的购房款,这没有任何法律障碍;
3、若你能确定该房屋可以转让,那看能否确定归个人所有,这样,你就可以分割转让价款了,而不仅是购房款了。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我会进一步了解的。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安徽合肥
江苏苏州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广东茂名
黑龙江黑河
北京西城区
四川成都
江苏无锡
最新回复律师
安徽 合肥
人气:86321
江苏 苏州
人气:85137
山东 济南
人气:5633
安徽 合肥
人气:283484
广东 深圳
人气:409
湖南 长沙
人气:546109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308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