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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如何维权?

安徽-巢湖 07-15 14:30  悬赏 5  发布者:CxA8713 回答:(1)
政府把我的房屋征收后出让给开发商盖商品房,我以非公共利益征收为由,坚持要在原地回迁,或者按市场现时点房屋评估价进行货币补偿,但政府不同意,现在通过法院要对我强制执行,我想咨询您,我应该如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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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15 15:32
根据行政法规的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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