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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家邻居在我家东边住,现在他把我家和他家中间的路

北京 11-22 21:01  悬赏 0  发布者:ask201…… 给我留言  回答:(4)
杜律师你好,我想问一下,我家邻居在我家东边住,现在他把我家和他家中间的路,还有我家房后边都盖上房子了,而且还把他家盖起来的房子的大门留在我家房后边了,我公公婆婆脾气好,是村里公认的好人,再加上年纪也大了,生不了气,现在他家基本盖好了,我想问一下还能当违建拆了吗?我就想心里有个底,听说就算是违建,只要建好了,就不能拆了,可是他要当库房出租,如果租出去了,车要是把我家房子撞了,咋办?我想在我房子 的后边垒一道院墙,他肯给不让,因为他的房子就出不来了,到那时,肯定会有冲突,如果那时我家要求他家拆,能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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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5-11-22 22:28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5-11-22 21:03
可以到建委主管部门投诉
回复时间: 2015-11-22 21:09
你好,建议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搜集证据,委托律师,诉讼处理。
回复时间: 2015-11-22 23:24
侵害相邻权,可以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 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物权法》第七章 相邻关系
  第八十四条 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第八十五条 法律、法规对处理相邻关系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当地习惯。
  第八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应当为相邻权利人用水、排水提供必要的便利。
  对自然流水的利用,应当在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之间合理分配。对自然流水的排放,应当尊重自然流向。
  第八十七条 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等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八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建造、修缮建筑物以及铺设电线、电缆、水管、暖气和燃气管线等必须利用相邻土地、建筑物的,该土地、建筑物的权利人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第八十九条 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通风、采光和日照。
  第九十条 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弃置固体废物,排放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噪声、光、电磁波辐射等有害物质。
  第九十一条 不动产权利人挖掘土地、建造建筑物、铺设管线以及安装设备等,不得危及相邻不动产的安全。
  第九十二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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