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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被强行拆除,赔偿款和安置问题都没有安排

浙江-嘉兴 11-23 08:56  悬赏 0  发布者:问题尽快解决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家当时在拆迁的时候,经济开发区的工作人员在只是做了房子评估报告的情况下就没有任何通知,把我家的房子拆掉了,我家连字都没签,后续的赔偿款什么都没有拿到。房子原来是村里的学校房,地基还是村里的,不是我们家的,不过房卡我们都有,现在都已近过去8年了,经济开发区的人都一直拖着没解决,当时的工作人员都调职了,我家里人都不知道跑了几遍,他们一直在推脱。现在的情况就是不知道该怎么办,要去哪里解决,如果打官司,律师找哪位?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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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1-23 10:53
您好!
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
 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
 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
 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拆迁存在巨大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
 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回复时间: 2015-11-23 14:38
把材料给我看下吧。点我头像。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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