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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夫妻房产问题

 07-16 10:20  悬赏 15  发布者:bxk9542 回答:(4)
您好!关于夫妻房产问题处理想请您帮忙。我与丈夫在去年年底结婚,婚前丈夫出钱以个人名义在北京买了一套房,房产为他所有,目前有70万贷款未还。婚后他口头许诺日后将房产改为我们夫妻二人共同所有,现在已是婚后近一年,他没有任何行动,他解释说因为贷款没有还清,不能变更房产所有人,会影响还贷,我不知道是他的托辞还是法律规定就是如此。关于这方面的事情,我的法律知识欠缺,恳请您给予指导,比如说是否可以由我们夫妻双方签署一份书面协议,此份协议是否需要公证,又或者说现在这种情况可不可以变更房产所有人。希望您可以帮助我,非常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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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16 10:23
你们双方可以签订一份协议对房屋的产权进行约定,可以办理公证。现在变更不划算,需要交过户费。
回复时间: 2011-07-16 10:41
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
回复时间: 2011-07-16 10:54
一 按照法律规定,这套房子属于你丈夫的婚前个人财产。房产属于不动产,所有权人变更应该办理登记手续,否则不发生物权变动的效力,就是说你和丈夫即使签订了协议,变更房产为二人所有,但不到房管局办理登记,房产还是你丈夫的。
二 现在的房子为银行按揭款的抵押物,银行享有抵押权
三 你可以和丈夫一块还房贷,真有纠纷的话,可以主张房子的升值部分的价值。
回复时间: 2011-07-16 10:55
可以签订书面协议,以便出现纠纷作为有利证据,能够公证效力更高。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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