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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遗产问题刚才没说清楚

 07-16 19:06  悬赏 10  发布者:shuike 给我留言 地区:四川-四川 回答:(3)
父亲在2001年去世有1房产,母亲在2003再婚 。2004年我结婚,2011年很母亲协商2人共同继承了房产,房产征上是母亲与儿子2个人名字。现在母亲想把房子过户到儿子一个人名下。或者立下遗嘱公证 。 需要继父同意吗,或者他还能继承吗
这个房产属于婚前还是婚后财产
问题补充:
另外办房产征的时候房管局的人说必须要写妻子的名字说她也有权利继承,我父亲是在我结婚前去世。我妻子到底该不该享有这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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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7月16日 20时33分
属于婚前财产。你继父不得继承。你妻子不享有此项权利。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16 19:21
我明白了,这是你们夫妻婚后财产。还是不需要继父同意。现在去办理公证遗嘱当然更稳妥,房管局的做法正确。
回复时间: 2011-07-16 2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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