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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照相机该不该由我家全权担责

 07-16 20:07  悬赏 20  发布者:mimima…… 给我留言 地区:陕西-渭南 回答:(1)
康叔叔,前几天我去青岛旅游不小心将同学杨星宇的相机弄进水了  但事情我想也有他的责任吧  起先我下车后是没拿相机  他说用他的  然后我们就用着他的照相了  去太公岛涨潮了  水都到腰上了  我返回时不小心在海里了一脚  然后相机就进水了  我当时就将相机甩了甩  让他把电池和内存卡取出来  但相机还是坏了  可我不是故意的  另外前后我给过他相机两次  他说他包里装不下他不拿着让我拿着  我帮他拿东西不小心摔了一跤进水了现在还成了我要全部担责了  我想我们双方都有责任的吧  他们去找旅行社 条件是要我们花1000元修相机然后给我们  再花2000多元买一个相机给他们  我上网查过他们的相机价格是899元  我想他们的条件我真的是无法接受  这样的话我连修都不想了  还要赔一个 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办  因为我是个中学生 所以康叔叔想好了给我发短信吧  我期待你为我分担一下  我好烦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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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7月16日 20时14分
针对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1,《侵权责任法》第二十四条 受害人和行为人对损害的发生都没有过错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由双方分担损失。
    2,建议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让对方向法院起诉,由法院裁决好了。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并给予评价。
追问:

叔叔认为这个情况符合法律所说的吗?我不是很理解......

回答:

双方都没有过错,平均分担损失。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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