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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咨询

云南-曲靖 07-18 17:13  悬赏 0  发布者:strang…… 给我留言  回答:(5)
我与一女子公开办理酒席结婚,但是未办理结婚手续,因为感情问题纠纷,我与另外一女子2009年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在2011年我与前妻生有一小孩。请问:我和后面的妻子是否都构成重婚及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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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18 17:16
因为前面的婚姻是无效的,构不成重婚罪。但是必须对小孩承担抚养费的义务。分开就可以了。建议好好协商处理。
追问:

如果办过酒席的那个女人去告有什么影响

回答:

我已经明确回复了。不会有什么影响。

回复时间: 2011-07-18 17:19
不构成重婚。孩子你有抚养义务。
追问:

如果办过酒席的那个女人去告有什么影响

回复时间: 2011-07-18 22:09
不构成重婚罪
回复时间: 2011-07-19 23:20
属于重婚,应当对孩子承担抚养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7-21 18:07
你和前妻属于事实婚姻,和后面的妻子属于法律婚姻,不构成重婚罪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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