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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纠纷

山西-阳泉 11-27 11:31  悬赏 5  发布者:wei703…… 给我留言  回答:(0)
举报材料 
   尊敬的领导,我们是左权县石匣乡红都村村民,现针对石占明和红都村村民组长霍彦红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实名制举报。
    2011年5月11日,经左权县石匣乡乡政府有关领导和红都村全体村民召开关于石占明开发红都名歌村并承包红都村荒山荒坡事宜,与全体村民达成以下事项:
1 1、将红都村原有的旧房拆除并重新修建42栋两层小二楼。
2 2、在开发本村期间承包工程及劳动力优先用本村村民。
3 3、本村西沟山和秋玉沟为村名放牧所留,待红都村开发成为名歌村,本村村名有固定     
4    收入后,不需要再养牛羊后方可再开发西沟山和秋玉沟。
5 4、满足以上三点,全村村民才同意将红都村荒山慌坡(除西沟山和秋玉沟外)和零星    
6    树木以十四万元整承包给石占明。
以上四项为真实原始会议记录
当原红都村组长石文生到乡政府与石占明签订承包合同时,石占明当场将原始会议记录撕毁,魏建忠当场又重新起草了一份全村村民据不知情会议记录(即现在的承包合同内容),与原始会议记录完全不同,当时石文生拒绝在承包合同书上签字。在乡党委书记程建国的劝说下并向石文生诚若,如以后发生任何问题由程建国全权负责,事后石文生才在合同书上签字。
至今石占明不仅未履行与全体村民达成的上述事项,与现任村组长霍彦红勾结下未付村一分钱的情况下强行霸占西沟山和秋玉沟的村民放牧山,雇用社会人员看管拦截不让村民进入放牧。
自古以来,土地荒山一直是农民的命脉,全体村民把几千亩荒山以十四万元整承包70年给石占明,以天计算每天价钱为伍角,之所以让他以如此低廉的价格承包了本村荒山,为的是希望他可以带领全村人民摆脱穷困走向富裕,可至今村民未享受任何利益,还受到欺骗欺压。石占明撕毁了会议的真实记录,私下篡改会议内容,是想逃避了自己应该承担的责任,将自己的承诺变成空话,欺骗全村村民,舆论百姓,欺上满下,使红都村村民有苦不敢说,有怒不敢言。
霍彦红在认职期间,救灾款。救灾粮款,天然气补偿款和换电信杆补偿款等款项从来都没向本村村民公开,村民也不知去向,霍彦红在认职期间不管本村存民利益,把集体留下的放牧山和土地财产都转让给石占明个人,二人同流合污,欺骗全村村民,舆论百姓,欺上满下,使红都村村民有苦不敢说,有怒不敢言。
使本村财物蒙受了巨大的损失,霍彦红在换届选举期间,为了拉取选票私自把村里低保给了不需要吃的人,四处邀请村民吃喝,变相的对本村村民进行贿选,从而使本村的换届选举显示的不公平。
综上所述,霍彦红和石占明的种种行为,已经严重违反了国家法侓法规,霍彦红作为一民村官不能以身作则,反而与石占明同流合污,串同一气欺骗群众将集体财产据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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