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其他 >> 工商查询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朱建宇  刘海鹰  李晓航  
该问题已关闭

求求好心律师们   帮帮吗

贵州-贵阳 07-19 20:45  悬赏 0  发布者:台江美心门 给我留言  回答:(5)
律师:您们好 我是贵州台江的 做美心室内门销售的 今年3月15的时候应厂里要求挂了横幅广告 《兔年3 15美心最给力室内门7.8折》》这样的一张 我们县里工商局执法股路过二话不说 下车照相 就走了 说下午到工商局处理 下午到工商局 他们说:我违规发布 户外广告 问我活动期间卖门利润是多少 我告诉他们说:卖了6个门收入600元 最后他们说要罚款 100元 收违法所得600元 挂一张横幅就要罚款吗??没有告知的义务吗 我刚做生意不到一年那知道这样是违法的啊 请问律师 工商局的做法 合理吗???我是不是应该去交这个罚款啊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19 20:48
商局的做法不是很合理。但,如果罚款写明依据并出具正式票据,你应该缴纳。
回复时间: 2011-07-19 21:15
如果出具发票应该缴纳
回复时间: 2011-07-19 21:33
不合法.只能没收广告费用,处广告费5倍以下罚款,而不是营业利润.
回复时间: 2011-07-19 22:24
应当缴纳,如果您认为工商局的处罚不当可以提起行政诉讼。
回复时间: 2011-07-20 11:06
要分具体情况,可能不合法的,具体的案件情况需要全面了解,方能给出准确的答复,建议你携带相关材料与律师面谈。如需帮助,可致电本律师面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黑龙江哈尔滨
福建福州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河北保定
四川成都
江苏苏州
山东潍坊
福建福州
最新回复律师
辽宁 大连
人气:13771
黑龙江 哈尔滨
人气:587687
山东 菏泽
人气:216347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361
福建 厦门
人气:12411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73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