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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决问题

农村土的拆迁补偿,我母亲可以向舅舅要补偿款吗?

 07-20 00:56  悬赏 25  发布者:wangya…… 给我留言 地区:安徽-安徽 回答:(5)
2011年,我舅舅将口粮地按村委会的要求流转给了村委会,其中有我爷爷的地,我外爷2003年去世了,但当时土地的承包合同是30年,流转后还有16年未到期,村委会按每亩地给予4万补偿,而我舅没有通知我父母就占为己有了,这合法吗?我父母能否追讨补偿款?
问题补充:
我看到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舅舅不给,我母亲可以起诉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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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佳答案
回复时间:2011年07月20日 22时47分
农村土地是以家庭户为承包单位的,而且这种经营权不可以继承,所以如果你母亲的户口已经从娘家迁出的,而且你外爷已经去世的,那些土地就由你舅舅家继续承包。征地款也当然归你舅舅家。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20 07:35
可以。
回复时间: 2011-07-20 11:22
你母亲是当地户口吗?
追问:

我母亲户口已迁出,我看到继承法。第二十五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第八条 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犯之日起计算。但是,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

回答:

很遗憾,如果户口已迁出,那就不能享受相应的权利了。

回复时间: 2011-07-20 13:54
可以向你舅舅追讨补偿款,注意收集有利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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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电话:13810012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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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 2011-07-20 21:24
可以向舅舅要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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