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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证共有人是否有效

福建 07-20 21:12  悬赏 0  发布者:宁都三黄鸡 给我留言  回答:(2)
我家的房产证上所有权人为本人,共有权人为前妻的名字,后办理离婚时协议注明放弃她所有权,目前我想房屋出售,才发现最初办理房产证时前妻提供的身份信息为假信息,身份证号正确但姓名错误,离婚协议上的身份信息为真实信息,造成离婚协议的名字与房产证上共有人的名字不符,请问这种情况下共有人的所有权是否有效,如果房屋出售过户应如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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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20 21:23
有效。
追问:

那应该如何过户,我无法出具房产证共有人与离婚协议上的配偶是同一人的证明,房产局不予办理,怎以办?

回答:

需要你提供证明

追问:

什么证明,现在就是无法证明房产证和离婚协议是同一个人,房产证上的姓名不是她本人姓名

回答:

你直接去法院起诉

追问:

那应该以什么名义起诉,谢谢!

回复时间: 2011-07-20 21:33
可以要求变更。
追问:

请问如何变更,需提供什么资料和手续?现在前妻已外出,而她当时提供办理的房产证的身份证经去派出所查实无此人,身份证号码为其本人身份证,名字是其姐姐的名字,与其真实姓名相差一个字,麻烦祥细告知,谢谢!此事很复杂,去房产局多次没结果不知如何是好。盼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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