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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担保认的义务和权利

贵州-黔西南 11-29 17:14  悬赏 35  发布者:xiangz…… 给我留言  回答:(1)
由于朋友的请求,和5个朋友一同在小额贷款公司作为担保人达成书面协议的形式为当事认(贷款人)贷款40万元人民币。然而还款时间已经过去了,当事人并没有按照协议还款,并且还有耍赖不还的想法。请为作为担保认之一我有那些责任,可以采取那些手段方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望有关人事给予帮助
问题补充:
谢谢杨律师,那么请问我们还款之后可以起诉当事吗?以什么为依据呢?再者就是在讨债人问找我们之后才发现当初当事人用于贷款的结婚证明都是假的,请问这个我们有连带的刑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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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5-11-30 16:36
有代为偿还的责任
追问:

那每个认要偿还的怎么算?

回答:

偿还之后分摊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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