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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属于诈骗罪吗?如果不是那属于什么罪?

 07-20 22:48  悬赏 0  发布者:cheer1……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苏州 回答:(6)
我把16万钱给了自己一个要好的同学去民间放贷,然后他把钱借给了一个我很不认可的人,为了让我不让我知道,怕我责备他。他就做了其他人的3张不同身份的人的假借条来应付我,我想问一下这属于什么罪?属于诈骗罪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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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时间:2011年07月20日 22时51分
不属于诈骗罪。

但是你同学仍然还是要偿还你的借款的
追问:

但是我和我同学间我没写借条,我的证据就3张假借条。但是上面没有任何证据显示他写的。因为我当初给他的现金,他把钱借给了那个我不认可的人之后,他收回来3张假借条。所以我也没有证据显示我给了他这笔钱去放贷了。这个怎么举证?

回答:

没有证据不好办。而且你的钱是直接借给你同学的,可以通过电话录音的方式记录下你们的谈话,然后向法院起诉要求其还钱。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20 22:54
不构成诈骗罪,是您自愿借给您同学的,您同学没有采取欺诈的手段,也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您与您同学之间属于民事借贷关系。
回复时间: 2011-07-20 23:23
普通借贷了,朋友之间的借贷。他有没有骗你钱的故意,只是怕你不同意他借钱给不认可的其他人了。
回复时间: 2011-07-21 09:40
不构成诈骗罪,是您自愿借给您同学的,您同学没有采取欺诈的手段,也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您与您同学之间属于民事借贷关系。
回复时间: 2011-07-21 13:15
不构成诈骗罪,你可以要求他把钱返还给你。
回复时间: 2011-07-21 13:47
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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