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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房共有人

湖南 08-16 14:42  悬赏 0  发布者:little…… 给我留言  回答:(4)
你好!最近我和老公拟买一套商品房,由于这套商品房是公公单位的指标才能购买,所以房产证上只能写公公的名字.如果这样,今后老人百年后,老公的哥哥也有资格继承这处房产吧?售楼小姐说,就把老公的名字写为共有人,公公出资占1%,老公占99%.这样就可以了.后来老公说,干脆把我也写到共有人里面.最后为产权人:公公(1%),共有人:老公(79%),我(20%).但是,别人又提醒我说,最好不写我的名字,反正是婚后财产,夫妻共有,这样我的份额为50%.现在我也很迷茫,到底怎么处理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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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8-16 19:31
保存出资合同和出资证据。
回复时间: 2009-08-16 14:50
老公的哥哥也有资格继承
回复时间: 2009-08-16 16:51
如何处理由你公公决定。
回复时间: 2009-08-24 11:10
建议就具体情况想你所在地律师详细咨询。
湖南怀天律师事务所0745-2712212韩喜斌律师13787510104
办公地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锦溪北路113号(市司法局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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