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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工时写的收条的法律有效期是多少

新疆-喀什 07-21 17:26  悬赏 20  发布者:梁思远121…… 给我留言  回答:(4)
我在05年在工地上打工,当时打的有收到砖数,签的是我的名字,现在建筑老板跑了,砖场老板找我要钱,我该付法律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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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答案
回复时间: 2011-07-21 23:10
你在打工的时候作为工地上负责收货的工作人员,为对方出具收到条的行为,属于职务行为,你自己不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7-21 23:37
如果你能够证明属于职务行为,则不需要承担责任。
回复时间: 2011-07-22 20:24
时效问题比较复杂,你介绍的情况太少,无法断定收条是否还有效。
回复时间: 2011-07-27 19:27
如果你举证不了职务行为,你有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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