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发布法律咨询 回复法律咨询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110法律微网
您的位置: 110网首页 >> 法律咨询 >> 所有类别 >> 民事 >> 合同纠纷 >> 查看咨询        今日活跃律师: 吴健弘  陈宇  北京孟宪辉  牟金海  刘同发  
已解决问题

合同纠纷

 08-17 09:47  悬赏 0  发布者:ljj007…… 给我留言 地区:江苏-苏州 回答:(4)
2007年1月我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规定我们的加班费计算方式是按照全薪1700计算,但是2008.3公司又让我们签订补充劳动协议,协议内容是加班费计算方式是按850计算并且包括已经履行劳动合同期间加班费计算。请问这样的协议有效吗?
您也有法律问题? 您可以 发布咨询,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最佳答案
  • [上海-浦东新区]
  • 110网律师
  • 电话:
  • 8388607积分
回复时间:2009年08月17日 10时05分
如果是签订的话,又没违反其他禁止性的规定,当然是有效的。
提问者对最佳答案的评价:
谢谢,我现在的疑问是公司劳动合同违约再先,事后又签订协议来弥补之前的过错,这样的协议也是有效的吗?还有就是能把之前违约的行为弥补掉吗?
其它答案
回复时间: 2009-08-17 10:49
有效。
回复时间: 2009-08-17 10:55
一对一咨询已经回答过了
回复时间: 2009-08-17 12:47
有效。
为尽量避免给当事人造成不良影响,经当事人本人申请110.com将对文章内容进行技术处理,点击查看详情
河北保定
山东东营
浙江杭州
福建福州
广东深圳
湖南长沙
福建厦门
湖南长沙
广东东莞
最新回复律师
河北 保定
人气:287738
山东 东营
人气:26971
浙江 杭州
人气:443959
福建 福州
人气:1230802
北京 朝阳区
人气:46345
陕西 西安
人气:584327
热点专题更多
免费法律咨询 | 广告服务 | 律师加盟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79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